学校全体教职员工:
我校《模范教师评选办法》已经校委会研究通过,从2024年开始执行。
1、一学年内,无党纪、政纪、法律处分,师德师风考核达标;
2、一学年内,请假累计不超过30天,无旷课,每月签到次数达到学校规定次数;
3、一学年内,至少参加一次县级以上(包括县级)的业务培训;
4、一学年内,所任学科成绩不低于年级第五名;
5、一学年内,教研考核、常规考核总积分排在全校前60名;
6、模范班主任分年级以政教处考核的班级积分确定人选;
7、县级模范三年内不得重复;
8、如符合条件的教师人数大于应推选的模范人数,校委会综合考量、确定模范人选。
保德县神华希望中学校
2023年11月17日